我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全面啟動
12月20日前,改革后取消的車輛全部封存停駛
更新時間:2015-12-17 10:53:35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從昨日上午召開的全市公務用車封存工作會議上獲悉,12月20日前,全市100余家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取消的車輛全部封存停駛。公車改革補貼將從封存車輛當月開始發放,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任務。
據了解,根據中央和省委關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到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包括省級及以下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用1~2年時間,完成非參公事業單位、省屬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記者了解到,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普通公務出行通過社會化提供,其實質就是通過市場購買服務,從源頭上改變公務用車由財政供養和實物供給的制度,實現由“養人養車”向“買服務”轉變。一般公務用車保留比例不超過40%(包括實物保障用車、機要通信用車、應急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執法執勤用車保留比例為:市直及城區不超過60%、縣級及以下不超過70%。改革后,普通公務出行將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
“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積極穩妥的原則,既要實現節約開支的目標,又要保障各級黨政機關正常公務運轉。”市車改辦主任、市發改委主任陳湘介紹,按照公務交通補貼層級和標準,市級黨政機關參改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具體分為4檔: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各縣市區也按照此標準執行。今后,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可以采用公交、出租車、私家車等多種方式。改革后保留的車輛,主要用于部門機要和應急保障,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門跨區域出差、下鄉等公務出行需要。
我市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紀律規定,做到“六個不得”,堅決杜絕各種違紀現象。具體內容包括:各部門各單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記者杜玲 見習記者郭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