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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梁智玲) 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將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核認定工作,采取各縣(市區)排查、市民政局抽查的方法,對低保對象對照條件逐戶進行復核排查,確保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民政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對城市低保對象認定進行排查,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實現“應退盡退”。
農業戶口不得申請城市低保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的要求,我市對低保對象的認定條件從多個方面進行了規范。
在規范低保對象認定條件方面,對戶籍限制、家庭財產認定、家庭收入計算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在城市低保的戶籍限制方法中指出,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必須是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在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原則上可將戶籍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域且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請城市低保的戶籍條件。
在申請對象的收入財產核對方面,要將家庭財產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對于擁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房產、機動車、經營性資產等財產的家庭,各相關單位應根據財產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并依據這些條件來認定低保對象。
此外,此次認定排查工作還特別指出,對破產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城鎮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以及失地農民等家庭申請低保的,應及時受理申請,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圍;不符合低保救助條件,但生活確有困難的,應通過臨時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公示低保對象將保護隱私
此次低保對象的認定排查工作要求各縣(市區)進一步改進低保對象認定方法。
街道、鄉鎮低保經辦機構要直接受理低保申請,受街道或鄉鎮低保經辦機構委托受理低保申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將申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全部上交到街道或者鄉鎮低保經辦機構,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決定。
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后,應存錄原始資料,入戶調查和鄰里走訪應由兩人以上同行,并詳細、真實記錄低保申請人家庭生活情況。張榜公示應限定范圍和時間,一般情況下公示的范圍應限于低保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居委會,不提倡在互聯網站上公示,公示的內容應僅限于擬批準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家庭人口數及享受金額,應注意保護其家庭特別是兒童的隱私;對于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等家庭收入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不宜實行常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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