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開展督查
設立舉報電話,全天24小時接受群眾舉報
更新時間:2017-3-31 8:09:19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為確保“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從3月29日至4月15日,我市在全市范圍內對“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并設立舉報電話(0391)3788110,全天24小時接受群眾舉報。
“小散亂污”企業對環境污染嚴重,之前我市對這些企業進行了明確界定:一切無環境審批許可向大氣、水、土壤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或有環境審批許可,但擅自變更生產工藝、拆除污染防治設施或長期不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維護,導致污染防治設施無法正常運行;私設排污口或路旁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去年3月份以來,我市多次開展清理取締“小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目前共清理取締“小散亂污”企業548家,且全部關停到位。
“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是大氣污染防治“治本三策”之一,也是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抓手。此次專項督查的主要內容為:“小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取締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制訂以及推進落實情況;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環境監管網格化體系建設運行、網格長盡職履責情況;當地“小散亂污”企業排查是否全面,是否存在上報清單之外的“小散亂污”企業,是否存在故意瞞報不報的問題;當地整治類“小散亂污”企業工作進展情況,企業整改方案制訂、落實情況;當地取締類“小散亂污”企業工作進展情況。取締工作嚴格執行“兩斷三清”標準,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通過集中對“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按照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網格化監管”總體要求,全面履行轄區及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做好“小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取締工作,改善我市環境質量,扭轉我市大氣污染防治被動局面。同時,對在本次“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工作不力,甚至包庇縱容、知情不報、故意隱瞞的部門和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記者詹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