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和和度寒冬 歡歡喜喜過大年
千余萬元救助金幫解受災群眾燃眉之急
更新時間:2014-1-15 8:31:16 來源:焦作網-焦作日報
本報訊(記者李新和)冬天酷寒迫人,春節又將到來,如何確保受災群眾不受寒冷侵襲?如何確保受災群眾過好春節?記者近日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為使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日前我市向各縣市區下撥了1000余萬元的災民救助資金和棉被等物資。
去年以來,由于氣候異常,各縣市區不同程度遭受了風雹、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與往年相比災情嚴重,給災區生產和群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冬春這段時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面臨較大困難。我市此次下撥資金主要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市民政局明確指出,這些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同時,資金的發放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要嚴格依照《焦作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于采取現金發放的,要將救助資金納入“一卡通”發放;采取實物救助的,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及時采購救助物資并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市民政局還明確要求,各縣市區要在接到上級撥款后15日內將救助款物及時足額撥付到戶、發放到人;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要求,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抓緊調整完善冬春救助方案,及時組織力量開展抽查和核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不落一戶、不落一人,切實做到救真困、真救困。
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落實自然災害分級管理責任,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是我市一項重大的民心工程。為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市財政局、市民政局于2013年9月聯合印發了《焦作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鞏固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資金分級負擔救災工作機制、確保救災資金安全運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同時,我市還從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入手,建立健全救災資金需求評估機制,規范救災資金申報發放程序,全程監督救災資金使用管理,實現了救災資金由粗放式管理向開放透明精細化管理的科學轉變。為確保災情統計數據及時準確傳遞,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規范各級的查災、報災、核災工作,專門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和規范災情報送工作的通知》,對報災時間、內容、格式和容易產生理解偏差的指標術語進行了明確要求和詳細解釋,避免因意識淡薄、概念模糊而引起漏報錯報。針對災情數據采集不夠準確客觀,進而造成在資金發放時搞平均主義,撒“胡椒粉”的現象,我市探索建立了災情救助需求評估機制。特別是在確定救助對象時,各縣市區嚴格遵循了“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并在村公示7天以上,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為確保救災資金準確發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