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單位將獲財政支持 失業人員可享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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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杜玲)記者昨日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獲悉,從即日起,我市全面啟動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參保工作。今后,符合參加失業保險條件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和省部屬駐焦全供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將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2%)列入部門預算。今后,參保單位的失業人員將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工作從本月起開始辦理,參保單位要抓緊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
據了解,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既是政策法規的明確要求,也是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和《市政府關于解決市直全供事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問題的批復》之規定,凡截至2012年12月符合參加失業保險條件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和省部屬駐焦全供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失業后,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事業單位職工包括工作人員及與單位建立了聘用關系的其他人員。而且,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2%)已列入部門預算,所需資金優先從單位非稅收入中解決;個人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1%)由單位代扣代繳。這一舉措可為未參保市直全供事業單位解決部分資金困難,并為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以上參保全供事業單位及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時間從2014年1月起算。參保登記工作從2013年10月起開始辦理,參保單位須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保局征繳科(市人社大廈二樓1號窗口)辦理單位立戶手續,然后再到市社保局基礎科(市人社大廈二樓3~6號窗口)辦理職工參保手續。
據悉,為解決長期制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參保繳費難題,經市政府同意,從2014年1月起,市財政局將146家市直全供事業單位應繳納的690萬元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列入部門預算,并優先從單位非稅收入中解決。
據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推進,全供事業單位將面臨新的問題,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將無法有效維護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參保工作的時間要求和辦理流程,提前辦理登記手續,按時足額繳費。對符合條件但拒不參保的全供事業單位,市社保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派駐督導組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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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杜玲)記者昨日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獲悉,從即日起,我市全面啟動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參保工作。今后,符合參加失業保險條件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和省部屬駐焦全供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將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2%)列入部門預算。今后,參保單位的失業人員將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工作從本月起開始辦理,參保單位要抓緊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
據了解,事業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既是政策法規的明確要求,也是改革發展的現實需要。根據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和《市政府關于解決市直全供事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問題的批復》之規定,凡截至2012年12月符合參加失業保險條件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和省部屬駐焦全供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失業后,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事業單位職工包括工作人員及與單位建立了聘用關系的其他人員。而且,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2%)已列入部門預算,所需資金優先從單位非稅收入中解決;個人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的1%)由單位代扣代繳。這一舉措可為未參保市直全供事業單位解決部分資金困難,并為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根據市政府有關要求,以上參保全供事業單位及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時間從2014年1月起算。參保登記工作從2013年10月起開始辦理,參保單位須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社保局征繳科(市人社大廈二樓1號窗口)辦理單位立戶手續,然后再到市社保局基礎科(市人社大廈二樓3~6號窗口)辦理職工參保手續。
據悉,為解決長期制約市直全供事業單位參保繳費難題,經市政府同意,從2014年1月起,市財政局將146家市直全供事業單位應繳納的690萬元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列入部門預算,并優先從單位非稅收入中解決。
據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推進,全供事業單位將面臨新的問題,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將無法有效維護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參保工作的時間要求和辦理流程,提前辦理登記手續,按時足額繳費。對符合條件但拒不參保的全供事業單位,市社保局將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派駐督導組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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