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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備受各方關注的我市城區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調整聽證會在市月季花園酒店舉行,應到聽證會參加人員19名,實到17名,其中大多數人表示基本同意市發改委提交的定價聽證方案。
聽證會一開始,市發改委相關人士就宣布對方案中關于出租車運價“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不再進行論證。這也就意味著以后在重要節假日,出租車不允許隨意漲價。但在隨后的聽證會上,“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和“返程空駛費”依然成為討論的焦點。
歷時2個小時的聽證會后,市發改委副主任王鴻理表示,下一步將按照聽證會制度規定,充分考慮聽證會參加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并提出焦作市城區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調整方案,報請市政府研究。
聽證會之背景
我市出租車基本運價10年未調整
此次聽證會主要是對調整我市出租車營運價格(起步價和單公里運價)、建立運價與油價聯動辦法等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聽證。
市發改委價格與收費管理科科長孫信義在介紹聽證方案時說,目前我市市區有出租車汽車公司5家,從業人員3000余人,市區萬人擁有出租車16.6輛。出租車基本運營價格為:起步價5元(含3公里),超3公里后運價為每公里1.2元。我市出租車現行基本運價是2002年12月制定的,與全省各省轄市出租車運價標準相比,目前我市的出租車起步價低于鄭州、開封、洛陽、濟源等10市,單公里運價低于鄭州、洛陽、安陽、新鄉等8市。
根據市成本監測所對我市市區出租車運價成本監審,按現行油價(7月11日執行)計算,2012年燃油、燃氣的出租車單位運營成本每公里分別為1.19元、1.01元,月運營成本分別為11621元、9914元。
“2011年年初以來,我市部分出租車司機不斷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營運價格偏低、黑車運營較多等問題,引起政府高度重視!睂O信義說,根據市政府領導關于加收燃料附加和啟動調整運價工作的批示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客運管理處對出租車營運情況和計費情況進行了多次調查,并召開出租車車主和司機座談會,基本摸清了我市出租車行業運營狀況。2012年4月,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啟動了聽證程序。
通過對出租車營運成本的監測,結合對省內各地市城市出租車運價水平的調研情況,昨天的聽證會提出了我市出租車運價調整方案。
基本運價:起步價由5元/3公里調整為5元/2公里,單公里運價由1.2元調整為1.4元。
等候費:應乘客要求,免費等候5分鐘,超過時間加收等候費,每5分鐘按1公里計費。
夜間行駛費:夜間出租車起步價為6元/2公里,單公里運價不變,時間為22時至次日6時。
返程空駛費:運距超過10公里后,在現行運價基礎上,由乘客與司機協商收費價格。
聽證會之焦點
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和空駛費受關注
在聽證方案中,最受關注的焦點當屬“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不過在聽證會一開始,孫信義就介紹,由于支持這一條的法律法規不充分,所以不再進行論證。這也就意味著,以后在重要節假日里,出租車運價不允許上浮。
從事出租車行業15年的市晨運汽車出租公司經理張泰明對出租車運價調整盼望已久。他在發言中特別提出,出租汽車駕駛員無法享受國家3倍工資政策,為了出租汽車行業的穩定,建議節假日上浮運價,春節按7天執行,運價在原基礎上每載一次客人上浮5元來執行,這樣更有利于管理和杜絕春節期間亂漲價、拒載、投訴多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消費者金婷認為,出租車司機在過節期間私自漲價,被消費者投訴的現象很嚴重。如果明文規定,對出租車司機和消費者來說,按章辦事,就不會出現太多的麻煩和不愉快。
不過,市法制辦的張衛東則表示,運價調整方案中關于重要假日適當上浮運價的問題,與國家政策相抵觸,也與市運價調整方案的基本運價相悖,不支持重要節假日運價上浮。
與會專家劉為杰也提出,重要節日和特殊天氣適度上浮的問題,盡管從出租車司機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多少有點趁火打劫的意味,不利于行業形象的樹立。他建議,應從基礎運價解決,可以將單公里運價由目前方案中的1.4元調整為1.5元。
返程空駛費是聽證會參加人所關注的另一個焦點。
劉為杰認為,方案中規定運距超過10公里后,由乘客與司機協商收費價格,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很容易引起糾紛和投訴,不如明確超過10公里后每公里運價加收30%~50%空駛費。他表示,調價方案應考慮運價結構的合理性和方案的可操作性,能簡化合并的盡量簡化合并,能明確的盡量不要議價,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避免給今后的執行帶來后遺癥。
張泰明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現在的返程空駛費是運距超過7公里后上浮50%,即每公里執行1.8元,建議提高到每公里2元,這樣可以避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投訴現象。
聽證會之聲音
調價后服務也應提高
除了所關注的焦點,聽證會參加人還對此次調價方案給予厚望,并對我市出租車行業發展提了不少建議。
市消費者協會的孫浩杰認為,出租車公司應從自身做起,不能只顧經濟效益而忽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應主動做到營運明碼標價、打碼計價、出示票據等,杜絕欺客、宰客、拒載現象的發生。出租車行業的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司機的管理,可以建立激勵機制,根據司機在安全行車、服務質量、規范經營、學習培訓等方面的經營業績和行為規范進行綜合評價。
劉為杰建議,與公共汽車提供普遍性服務不同,出租汽車提供的是差異性服務,滿足的是特定人群的特定需要,它不應也不可能成為所有人的出行方式。除了成本因素外,首先應考慮出租汽車與公共汽車的合理運價比,既不能過高,造成無人乘車浪費運力資源,也不宜過低,對其他運輸方式形成沖擊,方案應科學合理調整運價幅度和運價結構。
馬村區個體經營者張新順認為,出租車調價可以,但要讓老百姓接受。“現在我市出租車行業是統一管理、統一著裝、統一形象,形象上去了,價格也上去了,服務是否也應該有所提高?不能動不動就拼車、宰客、拒載!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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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備受各方關注的我市城區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調整聽證會在市月季花園酒店舉行,應到聽證會參加人員19名,實到17名,其中大多數人表示基本同意市發改委提交的定價聽證方案。
聽證會一開始,市發改委相關人士就宣布對方案中關于出租車運價“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不再進行論證。這也就意味著以后在重要節假日,出租車不允許隨意漲價。但在隨后的聽證會上,“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和“返程空駛費”依然成為討論的焦點。
歷時2個小時的聽證會后,市發改委副主任王鴻理表示,下一步將按照聽證會制度規定,充分考慮聽證會參加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并提出焦作市城區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調整方案,報請市政府研究。
聽證會之背景
我市出租車基本運價10年未調整
此次聽證會主要是對調整我市出租車營運價格(起步價和單公里運價)、建立運價與油價聯動辦法等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聽證。
市發改委價格與收費管理科科長孫信義在介紹聽證方案時說,目前我市市區有出租車汽車公司5家,從業人員3000余人,市區萬人擁有出租車16.6輛。出租車基本運營價格為:起步價5元(含3公里),超3公里后運價為每公里1.2元。我市出租車現行基本運價是2002年12月制定的,與全省各省轄市出租車運價標準相比,目前我市的出租車起步價低于鄭州、開封、洛陽、濟源等10市,單公里運價低于鄭州、洛陽、安陽、新鄉等8市。
根據市成本監測所對我市市區出租車運價成本監審,按現行油價(7月11日執行)計算,2012年燃油、燃氣的出租車單位運營成本每公里分別為1.19元、1.01元,月運營成本分別為11621元、9914元。
“2011年年初以來,我市部分出租車司機不斷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營運價格偏低、黑車運營較多等問題,引起政府高度重視!睂O信義說,根據市政府領導關于加收燃料附加和啟動調整運價工作的批示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客運管理處對出租車營運情況和計費情況進行了多次調查,并召開出租車車主和司機座談會,基本摸清了我市出租車行業運營狀況。2012年4月,經市政府同意,正式啟動了聽證程序。
通過對出租車營運成本的監測,結合對省內各地市城市出租車運價水平的調研情況,昨天的聽證會提出了我市出租車運價調整方案。
基本運價:起步價由5元/3公里調整為5元/2公里,單公里運價由1.2元調整為1.4元。
等候費:應乘客要求,免費等候5分鐘,超過時間加收等候費,每5分鐘按1公里計費。
夜間行駛費:夜間出租車起步價為6元/2公里,單公里運價不變,時間為22時至次日6時。
返程空駛費:運距超過10公里后,在現行運價基礎上,由乘客與司機協商收費價格。
聽證會之焦點
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和空駛費受關注
在聽證方案中,最受關注的焦點當屬“重要節假日適度上浮”。不過在聽證會一開始,孫信義就介紹,由于支持這一條的法律法規不充分,所以不再進行論證。這也就意味著,以后在重要節假日里,出租車運價不允許上浮。
從事出租車行業15年的市晨運汽車出租公司經理張泰明對出租車運價調整盼望已久。他在發言中特別提出,出租汽車駕駛員無法享受國家3倍工資政策,為了出租汽車行業的穩定,建議節假日上浮運價,春節按7天執行,運價在原基礎上每載一次客人上浮5元來執行,這樣更有利于管理和杜絕春節期間亂漲價、拒載、投訴多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消費者金婷認為,出租車司機在過節期間私自漲價,被消費者投訴的現象很嚴重。如果明文規定,對出租車司機和消費者來說,按章辦事,就不會出現太多的麻煩和不愉快。
不過,市法制辦的張衛東則表示,運價調整方案中關于重要假日適當上浮運價的問題,與國家政策相抵觸,也與市運價調整方案的基本運價相悖,不支持重要節假日運價上浮。
與會專家劉為杰也提出,重要節日和特殊天氣適度上浮的問題,盡管從出租車司機角度看有其合理性,但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多少有點趁火打劫的意味,不利于行業形象的樹立。他建議,應從基礎運價解決,可以將單公里運價由目前方案中的1.4元調整為1.5元。
返程空駛費是聽證會參加人所關注的另一個焦點。
劉為杰認為,方案中規定運距超過10公里后,由乘客與司機協商收費價格,這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很容易引起糾紛和投訴,不如明確超過10公里后每公里運價加收30%~50%空駛費。他表示,調價方案應考慮運價結構的合理性和方案的可操作性,能簡化合并的盡量簡化合并,能明確的盡量不要議價,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避免給今后的執行帶來后遺癥。
張泰明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現在的返程空駛費是運距超過7公里后上浮50%,即每公里執行1.8元,建議提高到每公里2元,這樣可以避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投訴現象。
聽證會之聲音
調價后服務也應提高
除了所關注的焦點,聽證會參加人還對此次調價方案給予厚望,并對我市出租車行業發展提了不少建議。
市消費者協會的孫浩杰認為,出租車公司應從自身做起,不能只顧經濟效益而忽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應主動做到營運明碼標價、打碼計價、出示票據等,杜絕欺客、宰客、拒載現象的發生。出租車行業的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司機的管理,可以建立激勵機制,根據司機在安全行車、服務質量、規范經營、學習培訓等方面的經營業績和行為規范進行綜合評價。
劉為杰建議,與公共汽車提供普遍性服務不同,出租汽車提供的是差異性服務,滿足的是特定人群的特定需要,它不應也不可能成為所有人的出行方式。除了成本因素外,首先應考慮出租汽車與公共汽車的合理運價比,既不能過高,造成無人乘車浪費運力資源,也不宜過低,對其他運輸方式形成沖擊,方案應科學合理調整運價幅度和運價結構。
馬村區個體經營者張新順認為,出租車調價可以,但要讓老百姓接受!艾F在我市出租車行業是統一管理、統一著裝、統一形象,形象上去了,價格也上去了,服務是否也應該有所提高?不能動不動就拼車、宰客、拒載!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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