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五城區月人均保障標準由260元提高到300元
更新時間:2012-7-5 8:38:20 來源:焦作日報
本報訊 (記者楊景鵬 通訊員高立永) 昨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任務已全面完成,低保資金及五保供養金全部發放到位,有效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在今年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十項民生工程中,“提高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補助水平”是市民政部門承辦的工作。按照省民政廳所定提高后城鄉低保對象人均月補差不得低于180元和87元的目標,市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及早部署,嚴格規范操作程序,科學合理區分救助對象,打造陽光救助政務。
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五城區由260元、六個縣市由240元分別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去年的165元提高到185元,保障人數為3.8萬人,占全市非農業人口的4.7%。截至目前,累計救助城市低保對象23.7萬人次,發放城市低保金4067萬元。
農村低保標準由去年的年人均1440元提高到180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62元提高到88元,保障人數為9.2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3.7%,上半年累計救助農村低保對象64.5萬人次,發放農村低保金6849萬元。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分散供養由每人年1500元提高到2100元,集中供養由每人年3000元提高到4200元,發放五保供養金749萬元。目前,全市五保供養對象3911人,集中供養2709人,集中供養率為69%,超過省定40%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