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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中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消息發出后,40歲的霍金榮迫切地想知道我市什么時候實行“醫保關系流轉接續”。兩年前,霍金榮從修武縣調到市區工作后,醫療保險關系還留在修武縣。因此,身體不好的她一旦住院,還要將病歷資料送到修武縣去報銷,非常麻煩。
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三部門轉發《河南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專輯接續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我市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也可以轉移接續。
流動人員可自選參加何種醫療保障形式
《試行辦法》規定,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照現行相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保、參合障礙。
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單位就業并有穩定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他流動就業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愿選擇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全市各統籌區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在就業地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由于勞動關系終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農村戶籍人員,可憑就業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申請,按當地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根據此規定,以前有關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和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均廢止。
《試行辦法》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單位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醫保關系的,在轉出地和轉入地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達到轉入地繳費年限規定標準的,退休后可享受職工醫保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流動人員轉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辦法,按轉入地規定執行。
轉移接續后
按轉入地規定享受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轉入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并繳納醫療保險費后,按規定享受轉入地的醫療保險待遇,停止在轉出地的醫療保障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從接續醫療保障關系開始,繳納當年剩余月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費,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在兩種制度之間或跨統籌地區轉移醫療保障關系的,享受轉出地醫療保障待遇至當年底為止,并按轉入地規定辦理下年度接續參保(合)繳費手續,享受相應待遇。
個人賬戶隨關系劃轉
流動就業的參保(合)人員轉移醫療保障關系,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上個人賬戶隨關系劃轉。不能劃轉的,可一次性發給本人。
退休人員一般不再轉移
《試行辦法》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除隨用人單位及在職職工成建制轉移醫保關系外,不再轉移醫療保險參保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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