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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情況通報
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2009年5月7日)
“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已近一年。一年來,我省的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得到了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照國務院關于“力爭在兩年內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標任務”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從2008年9月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下發起,到2010年9月,累計完成納入國家規劃的災后恢復重建估算投資和累計完工項目均達到85%左右,基本完成城鄉居民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任務,基本實現“家家有住房、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提高、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災區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總體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目前,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正按照《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現將我省災后恢復重建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城鄉住房恢復重建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省有347.6萬戶農房受損,其中126.3萬戶需重建,221.3萬戶需維修加固;城鎮住房有31.4萬套需重建,141.8萬套需維修加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把修復重建城鄉居民損毀住房作為災后重建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補助政策,積極協調住房貸款,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強化建材物資保障和質量、價格監管,確保農房重建任務在今年9月底基本完成,城鎮住房重建任務在明年5月前全部完成。截至5月4日,全省永久性農房重建已開工124.8萬戶,占重建任務的98.8%,其中在建24.1萬戶,建成100.8萬戶;農房的維修加固已于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城鎮住房已維修加固71.9萬套,占總數的50.7%;已開工新建城鎮永久性住房13.8萬套,占總數的43.9%,其中在建10.5萬套,建成近3.3萬套。
二、關于學校、醫院恢復重建情況
以學校、醫院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設施重建是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任務。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3340所學校需恢復重建,其中有2455所為部分重建或維修加固。省委、省政府提出,今年底95%以上的學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學習,明年春季開學災區學生全部告別板房校舍。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優先安排學校重建資金,優先審批學校重建項目,優先提供物資保障,優質高效推進恢復重建。截至5月4日,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已開工建設學校2448所,占需恢復重建數的73.3%,其中在建2162所,竣工286所。
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1738個醫療衛生機構需恢復重建。為確保災區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在兩年內完工99%,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努力籌措資金,倒排工期,嚴格質量管理,力爭把每個項目都建成優質工程。截至5月4日,已開工建設醫療衛生機構800個,占需恢復重建數的46.1%,其中,在建601個,竣工199個。
三、關于幫助解決困難農戶農房重建情況
在農村永久性住房的恢復重建中,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的重建資金問題。省委、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用財政補助、金融支持等辦法,切實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重建住房。一是資金補助。各級政府對農村困難農戶重建住房,按政策戶均給予2.2萬元補助(含農民自建過渡安置房補助0.2萬元)。二是統籌安排。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和無房的散居“五保”對象,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統籌解決,按照每個床位2.5萬元給予補助;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給予資金補助,將安排“特殊黨費”重點援助農房重建中的農村低保戶;同時,一些地方還針對當地實際,分別采取特別措施對困難群眾給予幫助。三是設立擔保基金。針對部分困難群眾無能力貸款、建房資金缺口大等問題,省委、省政府和相關市(州)黨委、政府制定了農房重建銀行貸款擔保基金辦法,建立困難群眾農房重建擔保基金,幫助解決貸款問題。四是開展“一對一”幫扶。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機關、鎮村干部積極開展幫扶活動,幫助群眾解決農房重建中的各種困難。
四、關于因地震災害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我省災區部分農民失去宅基地12307畝,涉及4.5萬多農戶,15.9萬人;損毀滅失耕地17.6萬畝,其中有約1.2萬戶、4.1萬人的5.6萬畝耕地全部滅失。為有力、有序做好因災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工作,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原則,明確了返鄉就地就近安置、市內跨縣(市、區)安置和省內跨市(州)安置的次第安置方式。截至5月4日,全省調劑宅基地1.2萬畝、調整耕地2.3萬畝,已實現市(州)內安置的占應安置戶數的99.7%;按照農民自愿申請、政府幫扶、統籌安排的原則實施跨市(州)異地幫扶安置,青川縣首批80戶因災失地農民已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青川縣第二批68戶以及汶川縣145戶群眾,將于今年5月12日前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
五、關于促進災區城鄉群眾就業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我省152萬城鄉勞動者失業、失地。各級黨委、政府把群眾的就業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解決災區群眾就業的政策措施,努力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增加公益性崗位,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行失業預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積極抓好就業服務,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逐戶登記造冊,在安置點設立工作站、開通就業援助大篷車,為災區群眾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就業培訓;加強與援建省(市)協調,積極搭建定向招工、勞務輸出對接平臺,把崗位送到災區群眾身邊。目前,全省已幫助129.6萬名受災群眾實現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安置19.3萬人,組織勞務輸出25.6萬人;為3000余戶受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11億元,為1600余戶企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000余戶企業、10.7萬職工進行失業預登記并發放失保金。
六、關于災區“三孤”人員安置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我省災區新增“三孤”人員1449人,其中孤老635人,孤兒630人,孤殘184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三孤”人員安置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對“三孤”人員進行妥善安置。一是集中安置。各級民政部門將“三孤”人員就近妥善安置到所屬的社會福利機構,當地安置有困難的,通過協調安排到輕災和無災市、縣社會福利機構。目前,集中安置在國辦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農村敬老院的“三孤”人員共計267人。二是分散安置。對孤兒采取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社會助養等方式養育,對孤老、孤殘實行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集中供養與分散撫養相結合的方式妥善安置。目前,已分散安置1182名。三是保障基本生活。地震發生后,政府對“三孤”人員給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臨時生活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結束后,對重災縣(市、區)“三孤”人員繼續給予每人每月400元的后續生活救助;后續救助政策到期后,再將“三孤”人員分別納入農村“五保”、城鎮低保或集中供養等政策統籌安排。
七、關于地震遇難人員名單公布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搶險救援階段,經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統計,我省共有68712名同胞遇難,17921名同胞失蹤。核實公布遇難人員名單,是政府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遇難同胞負責的具體體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定了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和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的辦法,制訂了依法規范的工作方案。遇難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或宣告死亡判決書等相關材料,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失蹤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宣告失蹤判決書,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全省181個縣(市、區)中的98個縣(市、區)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目前80%以上的縣(市、區)已經完成公布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公布遇難失蹤人員名單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必須依法依規進行。當前核實公布工作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遇難失蹤人員中的流動人口身份核實困難;部分遺體發現時已無法辨認身份;緊急狀態下為防止發生疫情,對部分遺體實行集中掩埋或就地掩埋,沒有留下身份資料;部分遇難失蹤人員的利害關系人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或不愿申報公布名單;宣告死亡或失蹤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基層法院申請,并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所需時間較長。災區各級政府將繼續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辦事,鄭重穩妥地做好“5·12”汶川地震遇難失蹤人員名單公布工作和最終遇難人數核定工作。
八、關于遇難學生家庭和傷殘學生救助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受災人員的救助工作中,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了特別關心和幫助,組織力量對受傷學生進行全力救治;從政策層面解決遇難學生家庭再生育、再就業等問題;把遇難學生家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特殊幫助,青少年基金會、教育基金會和兒童少年基金會通過向社會定向募集資金,向遇難學生家庭發放一次性救助金等。目前,全省經審核認定的死亡學生和已經核查但尚未宣告為死亡的失蹤學生共有5300余名,這些死亡學生和失蹤學生的家庭,已領取了政府撫慰金和社會救助金。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受傷學生中,目前已評殘并發證的有500余名。對因災傷殘學生及其家長,省政府出臺了幫扶救助意見,采取民政救濟、就業援助、計劃生育扶助、教育援助、醫療康復和殘疾、心理救助等措施提供幫助。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分別納入城鄉低保,并分類施保;對符合當地醫療救助政策的,在當地醫療救助標準基礎上提高20%實施醫療救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解決。對符合長期社會救助條件的傷殘學生,政府將負責到底,保障其生活及醫療救助。
九、關于捐贈資金接收、使用、監管情況
截至目前,我省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157.5億元。在全部捐贈資金中,省本級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91.3億元,其中省財政接收40.8億元,含定向捐贈8.97億元;省慈善總會接收35.5億元,含定向捐贈33.8億元;省紅十字會接收8.7億元,含定向捐贈6.9億元;省教育基金會、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省海外聯誼會等“公募基金會”以及宗教組織等,共接收6.3億元。災區市(州)、縣(市、區)累計接收捐贈資金66.2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4.1億元。省委、省政府確定了“體現意愿、遵循規劃、加強引導、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捐贈資金使用作出規定,對有明確意向的捐贈,按照捐贈人意向優先安排認建、認領項目;對非定向捐贈資金,全部納入省、市、縣災后重建資金,統籌安排用于恢復重建項目。
在省級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管上,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實“四個嚴格”,確保專款專用:一是嚴格資金解繳。明確省財政廳、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作為捐贈資金管理的具體部門,對捐贈資金實施專人管理、專賬核算。二是嚴格使用審批。為保障捐贈資金集約、節約使用,接收捐贈單位必須提出項目計劃,報經省政府審定同意后統籌安排。三是嚴格監督檢查。整合監督檢查力量,建立監督檢查合作機制,加強對捐贈資金接收、分配、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捐贈資金充分體現捐贈人意愿和規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四是嚴格公示公告。全省捐贈資金的接收、使用情況,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www.sc.gov.cn)及時公布、公示,省紅十字會接收的捐款使用情況可進入紅十字會的網站(www.scredcross.cn)查詢,省慈善總會接收捐款的使用情況可進入網址(www.sc-cf.cn)進行查詢。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安排使用捐贈資金102.2億元。
十、關于災區重建資金監管情況
在災后恢復重建中,中央財政總計將下達我省重建基金2203億元,全省各級政府計劃安排災后重建基金412億元(其中省級財政籌集安排災后重建基金270億元),用于全省災后恢復重建。省委、省政府嚴格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包干使用的原則,依據國家和省批準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分配重建資金。并從項目資金的下達開始,實行監管工作同步進入、同步檢查、同步審計、全過程監管,確保向人民群眾交一本明白賬。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了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平衡協調小組和重建資金監管領導小組,統籌平衡全省恢復重建資金安排,組織領導重建資金監管工作。二是強化預算管理。按照規定的支出科目、資金用途和具體規劃項目來編制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預算,并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三是強化專戶管理。災區各縣(市、區)財政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實現資金的封閉運行。四是強化專門監督。各級紀檢、監察、審計、財政密切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加強對重建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績效的監察、審計,實行全程跟蹤檢查。五是強化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開信息發布平臺,及時、全面公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六是強化快查嚴懲。堅決果斷地懲治違紀違法行為,目前災區恢復重建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良好,基本做到了款物專用、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沒有發現大的問題。
十一、關于災區心理衛生服務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對災區干部群眾造成嚴重心理創傷,為幫助災區干部群眾盡快擺脫心理陰影,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心理服務和心理干預工作。一是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省委、省政府及重災區市、縣黨委、政府都成立了災區心理服務領導小組,加強對這一工作的統籌領導。二是充分整合資源。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統籌黨委、政府、群團力量、國際國內專家力量及社會各方面力量,組建專業和業余心理巡回服務隊,在災區廣泛開展心理治療和心理服務。全省建立了心理衛生五級服務網絡和省心理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心理服務熱線,開展網上心理咨詢,組織文藝團體到災區演出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撫慰活動。三是加強重點人群的心理服務。針對“三孤”人員、傷殘人員、有親屬死亡傷殘人員以及在校師生等特殊人員開展心理服務。要求災區有師生遇難的學校配備心理服務教師,較大的受災群眾定居點配備心理咨詢服務人員,縣、鄉醫院配備心理服務人員。災區各級黨委、政府還十分重視在重點時期、重點時段的心理服務工作。四是全面落實關愛基層干部措施。針對基層干部工作任務重、思想壓力大的實際,組織專家舉辦心理干預知識講座,安排基層干部外出學習考察,實行強制休假制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緩解心理壓力。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缺乏,人手不足,各級政府正進一步統籌各方面資源,加強和改進對災區的心理衛生服務。
十二、關于因災傷殘人員后期治療和康復情況
地震發生以來,全省累計救治傷病員445萬人次,累計住院143367人,其中傷員91177人,送到省外救治的傷病員10015人。初步統計因災致殘7000余人。為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和致殘率,按照“集中傷員、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各級政府成立急危傷員救治專家顧問組和聯合專家組,及時組織力量救治傷病員,目前,大部分傷病員治愈出院。為抓好地震傷員醫療康復工作,全省將建立3個省級康復中心、6個重災市(州)康復分中心和縣、鄉(社區)醫療機構組成的四級醫療康復網絡,目前正在抓緊建設。同時,加強對災區醫務人員康復技能培訓,組織非災區專業人員進行對口支援,邀請省外、國外康復專家來川指導幫助,全面開展對地震傷員的醫療康復。對傷殘人員需要進行醫療康復的,全部由政府出資免費進行;對需要安裝假肢的,根據功能恢復情況組織測試,盡早安裝。目前,需要進行后續醫療康復的已有6318人完成醫療康復,還有1109人仍在康復中。為傷殘人員提供輪椅等輔助器具1萬余件,為435人安裝了假肢。目前各級黨委、政府正積極籌集專門康復后續治療專項資金,通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傷保險報銷,對需個人負擔部分實行救助等措施,保證所有傷殘人員都能完成醫療康復。
十三、關于災區房屋建筑質量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嚴重破壞甚至倒塌。省委、省政府對危房鑒定工作高度重視,制發了《關于正確處理震后危房鑒定和拆除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在建設部等有關部委支持下,組織省內外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2500余人次,深入災區開展地震震害調查,并組織房屋震害研究專家組進行深入分析論證。前不久,專家組已公開發表了《“5·12”汶川地震房屋建筑震害分析與對策研究報告》(見中國建筑新聞網)。報告認為,造成大量房屋倒塌及相同區域房屋震害不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地震的原因。此次地震能量巨大、烈度超強、發震方式特殊、震動持續時間長,地震震源深度淺、破裂長度大、震害范圍廣。二是不同地質構造、不同場地條件的原因。在不同地質構造的區域或雖在相同區域但不同場地條件下,由于地震波傳播的方向、地震波峰值的疊加效應和共振效應等原因會導致不同區域或雖在同一區域的房屋震害明顯不同的結果。三是房屋本身結構類型和建筑形式的原因。不同的房屋結構類型和建筑形式,在這次地震中體現出震害明顯不同,比如以大開間、大開窗、外走廊等形式的磚混結構建筑震害最為嚴重,垮塌也比較多。四是不同年代抗震設防標準的原因。除松潘、石棉、九寨溝縣外,此次地震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房屋建筑的最大設防烈度為7度,而汶川地震實際影響烈度達到了8—11度,地震實際影響烈度普遍超過極重災區建筑設防烈度的1.5—4度,根據抗震規范對大震進行超越概率計算的結果,當實際影響烈度超過設防烈度的1.5度時,房屋結構主要受力構件的強度和變形無法承受,倒塌在所難免。五是使用不同建材及制品的原因。九十年代中期以前預制空心樓板中大量使用冷拔低碳鋼絲構件的房屋,以及在農村建房中大量使用“干打壘”等土筑墻形式,用泥、砂或糯米漿為主要粘結材料的房屋,其整體性和抗震性均差,在這次地震中震害嚴重,倒塌較多。專家的結論是:重災區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很難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壞,重災區房屋的倒塌是不可抗拒的。
同時,這次特大地震對建筑物的破壞在技術上也是有教訓可總結的。目前工作重點是通過對房屋震害研究,進一步認識地震對房屋建筑破壞機理的規律,從而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優質高效地推進重建工作。至于社會上有人提到倒塌建筑存在質量問題,省委、省政府態度很明確,只要有確鑿證據證明建筑設計和施工確屬存在違法問題的,有關職能機構將依法查處。
根據房屋震害分析研究結果和專家組建議,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強化對恢復重建建筑質量的監管。一是嚴格規劃選址。強化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指導性,在房屋重建選址上,按照避開地震斷裂帶、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避開行洪通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地的工程地質、水文條件、自然災害影響評估,科學進行選址,提前預防和減輕地震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二是嚴格執行抗震技術規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把抗震設防貫穿于工程選址、規劃、勘察、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使用、管理的全過程。三是加強房屋抗震設計。在農房重建上,省建設廳出臺了200余套適合不同地區、各具風貌特色的農房設計方案,加強了農房建設抗震設防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力度;在城房重建上,注重抗震設計,優先采用抗震性能好的建筑結構形式;對學校、醫院、圖書館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選用抗震性能最優的結構形式。四是強化質量監管。向6個重災市(州)派駐工作組,加強對城鄉住房重建的指導和質量監管。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恢復重建建材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加大對建材質量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組織生產。
十四、關于地震遺址保護建設情況
為保護和建設好“5·12”汶川特大地震遺址、遺跡等地震紀念體系,發揮地震遺址、遺跡的見證展示、紀念憑吊、訓練演習、科普教育等功能,省委、省政府根據《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按照原址保存、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公眾參與、自然和諧的原則,正規劃建設四川“5·12”地震遺址、遺跡及地震紀念體系。該紀念體系由北川老縣城、汶川映秀鎮、綿竹東汽漢旺廠區和都江堰虹口深溪溝四個地震遺址、遺跡組成。其中,擬將北川老縣城建成世界首座整體保存地震遺址原貌最具完整性的災難性遺址保護區;對映秀鎮的典型倒塌、傾斜建筑現狀、沿江公路、百花大橋、魚子溪遇難者公墓、牛眠溝等地震遺跡進行重點規劃保護,形成震中紀念地;對東汽漢旺廠區進行規劃保護,突出展現“東汽精神”;對深溪溝地震遺跡進行保護開發,展示罕見的大規模地表地震斷裂帶和地震斷層。并將對地震遺址、遺跡進行綜合評估,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學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地震遺址、遺跡劃定保護范圍,制訂保護方案,明確保護單位和保護措施,進行適度開發利用。
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本著需要和節約的精神,凡《“5·12”地震遺址、遺跡保護及地震博物館規劃建設方案》中沒有規劃的項目,各地不得重復建設,確需保護和建設與地震遺址博物館和紀念地相關的項目,須報經省重建委批準。
十五、關于防災減災機制建設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的決定,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應急預案,做好源頭預防,夯實基層基礎。一是加快實施“十一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把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恢復重建等規劃有效銜接,統籌考慮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加快省、市、縣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和要求,在縣以上政府統籌規劃和建設具有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應急指揮中心,完善有關專業應急平臺功能,實行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三是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以公安消防、預備役部隊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以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為補充,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工作。以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為重點,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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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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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已近一年。一年來,我省的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得到了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照國務院關于“力爭在兩年內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標任務”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從2008年9月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下發起,到2010年9月,累計完成納入國家規劃的災后恢復重建估算投資和累計完工項目均達到85%左右,基本完成城鄉居民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任務,基本實現“家家有住房、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提高、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災區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總體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目前,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正按照《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現將我省災后恢復重建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城鄉住房恢復重建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省有347.6萬戶農房受損,其中126.3萬戶需重建,221.3萬戶需維修加固;城鎮住房有31.4萬套需重建,141.8萬套需維修加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把修復重建城鄉居民損毀住房作為災后重建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補助政策,積極協調住房貸款,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強化建材物資保障和質量、價格監管,確保農房重建任務在今年9月底基本完成,城鎮住房重建任務在明年5月前全部完成。截至5月4日,全省永久性農房重建已開工124.8萬戶,占重建任務的98.8%,其中在建24.1萬戶,建成100.8萬戶;農房的維修加固已于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城鎮住房已維修加固71.9萬套,占總數的50.7%;已開工新建城鎮永久性住房13.8萬套,占總數的43.9%,其中在建10.5萬套,建成近3.3萬套。
二、關于學校、醫院恢復重建情況
以學校、醫院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設施重建是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任務。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3340所學校需恢復重建,其中有2455所為部分重建或維修加固。省委、省政府提出,今年底95%以上的學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學習,明年春季開學災區學生全部告別板房校舍。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優先安排學校重建資金,優先審批學校重建項目,優先提供物資保障,優質高效推進恢復重建。截至5月4日,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已開工建設學校2448所,占需恢復重建數的73.3%,其中在建2162所,竣工286所。
全省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共有1738個醫療衛生機構需恢復重建。為確保災區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在兩年內完工99%,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努力籌措資金,倒排工期,嚴格質量管理,力爭把每個項目都建成優質工程。截至5月4日,已開工建設醫療衛生機構800個,占需恢復重建數的46.1%,其中,在建601個,竣工199個。
三、關于幫助解決困難農戶農房重建情況
在農村永久性住房的恢復重建中,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的重建資金問題。省委、省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采用財政補助、金融支持等辦法,切實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重建住房。一是資金補助。各級政府對農村困難農戶重建住房,按政策戶均給予2.2萬元補助(含農民自建過渡安置房補助0.2萬元)。二是統籌安排。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和無房的散居“五保”對象,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統籌解決,按照每個床位2.5萬元給予補助;對建卡絕對貧困戶和低保戶給予資金補助,將安排“特殊黨費”重點援助農房重建中的農村低保戶;同時,一些地方還針對當地實際,分別采取特別措施對困難群眾給予幫助。三是設立擔保基金。針對部分困難群眾無能力貸款、建房資金缺口大等問題,省委、省政府和相關市(州)黨委、政府制定了農房重建銀行貸款擔保基金辦法,建立困難群眾農房重建擔保基金,幫助解決貸款問題。四是開展“一對一”幫扶。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機關、鎮村干部積極開展幫扶活動,幫助群眾解決農房重建中的各種困難。
四、關于因地震災害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我省災區部分農民失去宅基地12307畝,涉及4.5萬多農戶,15.9萬人;損毀滅失耕地17.6萬畝,其中有約1.2萬戶、4.1萬人的5.6萬畝耕地全部滅失。為有力、有序做好因災失地農民異地安置幫扶工作,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原則,明確了返鄉就地就近安置、市內跨縣(市、區)安置和省內跨市(州)安置的次第安置方式。截至5月4日,全省調劑宅基地1.2萬畝、調整耕地2.3萬畝,已實現市(州)內安置的占應安置戶數的99.7%;按照農民自愿申請、政府幫扶、統籌安排的原則實施跨市(州)異地幫扶安置,青川縣首批80戶因災失地農民已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青川縣第二批68戶以及汶川縣145戶群眾,將于今年5月12日前搬遷到邛崍市南寶山農場。
五、關于促進災區城鄉群眾就業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我省152萬城鄉勞動者失業、失地。各級黨委、政府把群眾的就業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解決災區群眾就業的政策措施,努力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增加公益性崗位,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行失業預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積極抓好就業服務,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逐戶登記造冊,在安置點設立工作站、開通就業援助大篷車,為災區群眾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就業培訓;加強與援建省(市)協調,積極搭建定向招工、勞務輸出對接平臺,把崗位送到災區群眾身邊。目前,全省已幫助129.6萬名受災群眾實現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安置19.3萬人,組織勞務輸出25.6萬人;為3000余戶受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11億元,為1600余戶企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000余戶企業、10.7萬職工進行失業預登記并發放失保金。
六、關于災區“三孤”人員安置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我省災區新增“三孤”人員1449人,其中孤老635人,孤兒630人,孤殘184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三孤”人員安置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對“三孤”人員進行妥善安置。一是集中安置。各級民政部門將“三孤”人員就近妥善安置到所屬的社會福利機構,當地安置有困難的,通過協調安排到輕災和無災市、縣社會福利機構。目前,集中安置在國辦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農村敬老院的“三孤”人員共計267人。二是分散安置。對孤兒采取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社會助養等方式養育,對孤老、孤殘實行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集中供養與分散撫養相結合的方式妥善安置。目前,已分散安置1182名。三是保障基本生活。地震發生后,政府對“三孤”人員給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臨時生活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結束后,對重災縣(市、區)“三孤”人員繼續給予每人每月400元的后續生活救助;后續救助政策到期后,再將“三孤”人員分別納入農村“五保”、城鎮低保或集中供養等政策統籌安排。
七、關于地震遇難人員名單公布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搶險救援階段,經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統計,我省共有68712名同胞遇難,17921名同胞失蹤。核實公布遇難人員名單,是政府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遇難同胞負責的具體體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定了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和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的辦法,制訂了依法規范的工作方案。遇難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或宣告死亡判決書等相關材料,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失蹤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宣告失蹤判決書,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全省181個縣(市、區)中的98個縣(市、區)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目前80%以上的縣(市、區)已經完成公布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公布遇難失蹤人員名單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必須依法依規進行。當前核實公布工作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遇難失蹤人員中的流動人口身份核實困難;部分遺體發現時已無法辨認身份;緊急狀態下為防止發生疫情,對部分遺體實行集中掩埋或就地掩埋,沒有留下身份資料;部分遇難失蹤人員的利害關系人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或不愿申報公布名單;宣告死亡或失蹤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基層法院申請,并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所需時間較長。災區各級政府將繼續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辦事,鄭重穩妥地做好“5·12”汶川地震遇難失蹤人員名單公布工作和最終遇難人數核定工作。
八、關于遇難學生家庭和傷殘學生救助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受災人員的救助工作中,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了特別關心和幫助,組織力量對受傷學生進行全力救治;從政策層面解決遇難學生家庭再生育、再就業等問題;把遇難學生家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特殊幫助,青少年基金會、教育基金會和兒童少年基金會通過向社會定向募集資金,向遇難學生家庭發放一次性救助金等。目前,全省經審核認定的死亡學生和已經核查但尚未宣告為死亡的失蹤學生共有5300余名,這些死亡學生和失蹤學生的家庭,已領取了政府撫慰金和社會救助金。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受傷學生中,目前已評殘并發證的有500余名。對因災傷殘學生及其家長,省政府出臺了幫扶救助意見,采取民政救濟、就業援助、計劃生育扶助、教育援助、醫療康復和殘疾、心理救助等措施提供幫助。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分別納入城鄉低保,并分類施保;對符合當地醫療救助政策的,在當地醫療救助標準基礎上提高20%實施醫療救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解決。對符合長期社會救助條件的傷殘學生,政府將負責到底,保障其生活及醫療救助。
九、關于捐贈資金接收、使用、監管情況
截至目前,我省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157.5億元。在全部捐贈資金中,省本級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91.3億元,其中省財政接收40.8億元,含定向捐贈8.97億元;省慈善總會接收35.5億元,含定向捐贈33.8億元;省紅十字會接收8.7億元,含定向捐贈6.9億元;省教育基金會、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省海外聯誼會等“公募基金會”以及宗教組織等,共接收6.3億元。災區市(州)、縣(市、區)累計接收捐贈資金66.2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4.1億元。省委、省政府確定了“體現意愿、遵循規劃、加強引導、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捐贈資金使用作出規定,對有明確意向的捐贈,按照捐贈人意向優先安排認建、認領項目;對非定向捐贈資金,全部納入省、市、縣災后重建資金,統籌安排用于恢復重建項目。
在省級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管上,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實“四個嚴格”,確保專款專用:一是嚴格資金解繳。明確省財政廳、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作為捐贈資金管理的具體部門,對捐贈資金實施專人管理、專賬核算。二是嚴格使用審批。為保障捐贈資金集約、節約使用,接收捐贈單位必須提出項目計劃,報經省政府審定同意后統籌安排。三是嚴格監督檢查。整合監督檢查力量,建立監督檢查合作機制,加強對捐贈資金接收、分配、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捐贈資金充分體現捐贈人意愿和規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四是嚴格公示公告。全省捐贈資金的接收、使用情況,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www.sc.gov.cn)及時公布、公示,省紅十字會接收的捐款使用情況可進入紅十字會的網站(www.scredcross.cn)查詢,省慈善總會接收捐款的使用情況可進入網址(www.sc-cf.cn)進行查詢。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安排使用捐贈資金102.2億元。
十、關于災區重建資金監管情況
在災后恢復重建中,中央財政總計將下達我省重建基金2203億元,全省各級政府計劃安排災后重建基金412億元(其中省級財政籌集安排災后重建基金270億元),用于全省災后恢復重建。省委、省政府嚴格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包干使用的原則,依據國家和省批準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分配重建資金。并從項目資金的下達開始,實行監管工作同步進入、同步檢查、同步審計、全過程監管,確保向人民群眾交一本明白賬。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了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平衡協調小組和重建資金監管領導小組,統籌平衡全省恢復重建資金安排,組織領導重建資金監管工作。二是強化預算管理。按照規定的支出科目、資金用途和具體規劃項目來編制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預算,并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三是強化專戶管理。災區各縣(市、區)財政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實現資金的封閉運行。四是強化專門監督。各級紀檢、監察、審計、財政密切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加強對重建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績效的監察、審計,實行全程跟蹤檢查。五是強化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開信息發布平臺,及時、全面公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六是強化快查嚴懲。堅決果斷地懲治違紀違法行為,目前災區恢復重建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良好,基本做到了款物專用、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沒有發現大的問題。
十一、關于災區心理衛生服務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對災區干部群眾造成嚴重心理創傷,為幫助災區干部群眾盡快擺脫心理陰影,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心理服務和心理干預工作。一是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省委、省政府及重災區市、縣黨委、政府都成立了災區心理服務領導小組,加強對這一工作的統籌領導。二是充分整合資源。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統籌黨委、政府、群團力量、國際國內專家力量及社會各方面力量,組建專業和業余心理巡回服務隊,在災區廣泛開展心理治療和心理服務。全省建立了心理衛生五級服務網絡和省心理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心理服務熱線,開展網上心理咨詢,組織文藝團體到災區演出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撫慰活動。三是加強重點人群的心理服務。針對“三孤”人員、傷殘人員、有親屬死亡傷殘人員以及在校師生等特殊人員開展心理服務。要求災區有師生遇難的學校配備心理服務教師,較大的受災群眾定居點配備心理咨詢服務人員,縣、鄉醫院配備心理服務人員。災區各級黨委、政府還十分重視在重點時期、重點時段的心理服務工作。四是全面落實關愛基層干部措施。針對基層干部工作任務重、思想壓力大的實際,組織專家舉辦心理干預知識講座,安排基層干部外出學習考察,實行強制休假制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緩解心理壓力。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缺乏,人手不足,各級政府正進一步統籌各方面資源,加強和改進對災區的心理衛生服務。
十二、關于因災傷殘人員后期治療和康復情況
地震發生以來,全省累計救治傷病員445萬人次,累計住院143367人,其中傷員91177人,送到省外救治的傷病員10015人。初步統計因災致殘7000余人。為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和致殘率,按照“集中傷員、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各級政府成立急危傷員救治專家顧問組和聯合專家組,及時組織力量救治傷病員,目前,大部分傷病員治愈出院。為抓好地震傷員醫療康復工作,全省將建立3個省級康復中心、6個重災市(州)康復分中心和縣、鄉(社區)醫療機構組成的四級醫療康復網絡,目前正在抓緊建設。同時,加強對災區醫務人員康復技能培訓,組織非災區專業人員進行對口支援,邀請省外、國外康復專家來川指導幫助,全面開展對地震傷員的醫療康復。對傷殘人員需要進行醫療康復的,全部由政府出資免費進行;對需要安裝假肢的,根據功能恢復情況組織測試,盡早安裝。目前,需要進行后續醫療康復的已有6318人完成醫療康復,還有1109人仍在康復中。為傷殘人員提供輪椅等輔助器具1萬余件,為435人安裝了假肢。目前各級黨委、政府正積極籌集專門康復后續治療專項資金,通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傷保險報銷,對需個人負擔部分實行救助等措施,保證所有傷殘人員都能完成醫療康復。
十三、關于災區房屋建筑質量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嚴重破壞甚至倒塌。省委、省政府對危房鑒定工作高度重視,制發了《關于正確處理震后危房鑒定和拆除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在建設部等有關部委支持下,組織省內外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2500余人次,深入災區開展地震震害調查,并組織房屋震害研究專家組進行深入分析論證。前不久,專家組已公開發表了《“5·12”汶川地震房屋建筑震害分析與對策研究報告》(見中國建筑新聞網)。報告認為,造成大量房屋倒塌及相同區域房屋震害不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地震的原因。此次地震能量巨大、烈度超強、發震方式特殊、震動持續時間長,地震震源深度淺、破裂長度大、震害范圍廣。二是不同地質構造、不同場地條件的原因。在不同地質構造的區域或雖在相同區域但不同場地條件下,由于地震波傳播的方向、地震波峰值的疊加效應和共振效應等原因會導致不同區域或雖在同一區域的房屋震害明顯不同的結果。三是房屋本身結構類型和建筑形式的原因。不同的房屋結構類型和建筑形式,在這次地震中體現出震害明顯不同,比如以大開間、大開窗、外走廊等形式的磚混結構建筑震害最為嚴重,垮塌也比較多。四是不同年代抗震設防標準的原因。除松潘、石棉、九寨溝縣外,此次地震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房屋建筑的最大設防烈度為7度,而汶川地震實際影響烈度達到了8—11度,地震實際影響烈度普遍超過極重災區建筑設防烈度的1.5—4度,根據抗震規范對大震進行超越概率計算的結果,當實際影響烈度超過設防烈度的1.5度時,房屋結構主要受力構件的強度和變形無法承受,倒塌在所難免。五是使用不同建材及制品的原因。九十年代中期以前預制空心樓板中大量使用冷拔低碳鋼絲構件的房屋,以及在農村建房中大量使用“干打壘”等土筑墻形式,用泥、砂或糯米漿為主要粘結材料的房屋,其整體性和抗震性均差,在這次地震中震害嚴重,倒塌較多。專家的結論是:重災區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很難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壞,重災區房屋的倒塌是不可抗拒的。
同時,這次特大地震對建筑物的破壞在技術上也是有教訓可總結的。目前工作重點是通過對房屋震害研究,進一步認識地震對房屋建筑破壞機理的規律,從而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優質高效地推進重建工作。至于社會上有人提到倒塌建筑存在質量問題,省委、省政府態度很明確,只要有確鑿證據證明建筑設計和施工確屬存在違法問題的,有關職能機構將依法查處。
根據房屋震害分析研究結果和專家組建議,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強化對恢復重建建筑質量的監管。一是嚴格規劃選址。強化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指導性,在房屋重建選址上,按照避開地震斷裂帶、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避開行洪通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地的工程地質、水文條件、自然災害影響評估,科學進行選址,提前預防和減輕地震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二是嚴格執行抗震技術規范。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把抗震設防貫穿于工程選址、規劃、勘察、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使用、管理的全過程。三是加強房屋抗震設計。在農房重建上,省建設廳出臺了200余套適合不同地區、各具風貌特色的農房設計方案,加強了農房建設抗震設防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力度;在城房重建上,注重抗震設計,優先采用抗震性能好的建筑結構形式;對學校、醫院、圖書館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選用抗震性能最優的結構形式。四是強化質量監管。向6個重災市(州)派駐工作組,加強對城鄉住房重建的指導和質量監管。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恢復重建建材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加大對建材質量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組織生產。
十四、關于地震遺址保護建設情況
為保護和建設好“5·12”汶川特大地震遺址、遺跡等地震紀念體系,發揮地震遺址、遺跡的見證展示、紀念憑吊、訓練演習、科普教育等功能,省委、省政府根據《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按照原址保存、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公眾參與、自然和諧的原則,正規劃建設四川“5·12”地震遺址、遺跡及地震紀念體系。該紀念體系由北川老縣城、汶川映秀鎮、綿竹東汽漢旺廠區和都江堰虹口深溪溝四個地震遺址、遺跡組成。其中,擬將北川老縣城建成世界首座整體保存地震遺址原貌最具完整性的災難性遺址保護區;對映秀鎮的典型倒塌、傾斜建筑現狀、沿江公路、百花大橋、魚子溪遇難者公墓、牛眠溝等地震遺跡進行重點規劃保護,形成震中紀念地;對東汽漢旺廠區進行規劃保護,突出展現“東汽精神”;對深溪溝地震遺跡進行保護開發,展示罕見的大規模地表地震斷裂帶和地震斷層。并將對地震遺址、遺跡進行綜合評估,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學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地震遺址、遺跡劃定保護范圍,制訂保護方案,明確保護單位和保護措施,進行適度開發利用。
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本著需要和節約的精神,凡《“5·12”地震遺址、遺跡保護及地震博物館規劃建設方案》中沒有規劃的項目,各地不得重復建設,確需保護和建設與地震遺址博物館和紀念地相關的項目,須報經省重建委批準。
十五、關于防災減災機制建設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的決定,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應急預案,做好源頭預防,夯實基層基礎。一是加快實施“十一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把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恢復重建等規劃有效銜接,統籌考慮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加快省、市、縣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和要求,在縣以上政府統籌規劃和建設具有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綜合研判、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應急指揮中心,完善有關專業應急平臺功能,實行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三是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以公安消防、預備役部隊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以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為補充,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四是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工作。以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為重點,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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