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修法在身份證中加入指紋信息
更新時間:2011-10-25 8:39:1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記者10月24日電(記者徐硙、崔清新)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首次審議居民身份證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在居民身份證登記中要加入指紋信息。
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介紹,經過反復研究論證,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草案在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中增加了指紋信息項目,在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據了解,在居民身份證中加入指紋信息,國家機關以及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可以通過機讀快速、準確地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有助于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并在金融機構清理問題賬戶、落實存款實名制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楊煥寧說,目前,世界上100多個實行身份證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中,有56個在證件中加入指紋信息。我國社會各界對在身份證中加入指紋信息的認識也逐漸趨于一致。
同時,為了進一步規范居民身份證的換領,草案將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信息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根據上述規定,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登記指紋信息可以通過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逐步實現,無需大規模集中采集指紋信息。同時,國家機關以及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也可以通過為登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服務等方式,引導、鼓勵公民自愿登記指紋信息,縮短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的周期。
需要說明的是,在居民身份證中登記的指紋信息,是數字化的指紋特征點,不能被還原成指紋圖像,能夠有效保護公民的指紋信息安全。居民第二代身份證中使用的專用芯片在設計定型時已經預留了指紋信息儲存區,增加指紋信息不必更換證件式樣和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