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平臺
原標題:行人賴在斑馬線上不走咋辦?12月起新交規實施?別被段子手給騙了
最近,一條“12月1日起新交規全面實施”的帖子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這條網帖稱:“今天就是12月1號了,新交規全面實施,開車的朋友們請注意了!經過斑馬線時,千萬讓行人先走,千萬不要鳴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車把他抱過去再走!還是不走,不行就給他100塊錢讓他走,這樣你還能剩100。否則罰款200,扣3分。”
傳言截圖
這樣的“新規”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評論:“支持新規!不要忘了斑馬線一年壓死4000多人。”還有網友調侃:“以后沒錢了就去斑馬線上站著,給我100塊我就讓你,這樣你又能省100又不用扣分,我要發家致富了……”
傳言屬實嗎?記者對此進行求證。
記者首先登錄了公安部官方網站,發現截至目前為止,并未有任何關于“2017年12月1日實施新交規”的信息發布。至于傳言中“禮讓行人”的所謂“新規”,早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的第四十七條中已有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于違反這一規定的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另外,根據公安部令123號令附件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一次扣3分。
記者查閱了多地報道的處罰案例后發現,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都有所不同,并非統一的“罰款200,扣3分”。比如在上海,“不禮讓行人”被電子警察抓拍、經交警認定后,駕駛員將受到記3分、罰100元的處罰。在山東則是記3分、罰50元。而在湖南,是記3分并處200元罰款。
由此可以判定,網傳的“12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并不屬實。目前,多地的網警及交警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12月1日,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江蘇網警”發布微博表示:“12月1日并沒有新交規實施,目前實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早于2011年5月1日就已施行。根據現行規定,‘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駕駛員將被處以20-200元不等的罰款及記3分的處罰。”
12月4日,“@長沙網警巡查執法”也對此辟謠稱:“所謂12月1日全面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只是謠言……交警部門發布任何消息,都會通過官方渠道和正規媒體發布,而不會簡單以這種朋友圈或者微博等流傳方式發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也在近日對這類假冒的“新交規”進行了辟謠,還據此總結了謠言模板。交警稱:“每逢月末月初,總有朋友咨詢‘新交規’。交規又不是月份牌,不需要每個月都換新的。”
交規謠言模板圖片
至于遇到“行人賴在斑馬線上就是不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記者撥打了上海市黃浦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的咨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理應對行人讓行。另外從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來說,它會劃定一個虛擬框范圍,在此范圍內如果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將會被抓拍。如果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一直不走,那車輛仍然需要等待其完成通行動作再繼續行駛。當然,駕駛員遇到這種特殊情況也可以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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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行人賴在斑馬線上不走咋辦?12月起新交規實施?別被段子手給騙了
最近,一條“12月1日起新交規全面實施”的帖子在微信和朋友圈中熱傳。這條網帖稱:“今天就是12月1號了,新交規全面實施,開車的朋友們請注意了!經過斑馬線時,千萬讓行人先走,千萬不要鳴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車把他抱過去再走!還是不走,不行就給他100塊錢讓他走,這樣你還能剩100。否則罰款200,扣3分。”
傳言截圖
這樣的“新規”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評論:“支持新規!不要忘了斑馬線一年壓死4000多人。”還有網友調侃:“以后沒錢了就去斑馬線上站著,給我100塊我就讓你,這樣你又能省100又不用扣分,我要發家致富了……”
傳言屬實嗎?記者對此進行求證。
記者首先登錄了公安部官方網站,發現截至目前為止,并未有任何關于“2017年12月1日實施新交規”的信息發布。至于傳言中“禮讓行人”的所謂“新規”,早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的第四十七條中已有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于違反這一規定的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另外,根據公安部令123號令附件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一次扣3分。
記者查閱了多地報道的處罰案例后發現,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都有所不同,并非統一的“罰款200,扣3分”。比如在上海,“不禮讓行人”被電子警察抓拍、經交警認定后,駕駛員將受到記3分、罰100元的處罰。在山東則是記3分、罰50元。而在湖南,是記3分并處200元罰款。
由此可以判定,網傳的“12月1日起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并不屬實。目前,多地的網警及交警部門都已對此辟謠——
12月1日,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江蘇網警”發布微博表示:“12月1日并沒有新交規實施,目前實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早于2011年5月1日就已施行。根據現行規定,‘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駕駛員將被處以20-200元不等的罰款及記3分的處罰。”
12月4日,“@長沙網警巡查執法”也對此辟謠稱:“所謂12月1日全面實施“新交規”的信息只是謠言……交警部門發布任何消息,都會通過官方渠道和正規媒體發布,而不會簡單以這種朋友圈或者微博等流傳方式發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也在近日對這類假冒的“新交規”進行了辟謠,還據此總結了謠言模板。交警稱:“每逢月末月初,總有朋友咨詢‘新交規’。交規又不是月份牌,不需要每個月都換新的。”
交規謠言模板圖片
至于遇到“行人賴在斑馬線上就是不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記者撥打了上海市黃浦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的咨詢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理應對行人讓行。另外從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來說,它會劃定一個虛擬框范圍,在此范圍內如果機動車不避讓行人,將會被抓拍。如果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一直不走,那車輛仍然需要等待其完成通行動作再繼續行駛。當然,駕駛員遇到這種特殊情況也可以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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