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欧美久久久久免费播放网,国产激情无码一区二区三区,国产色XX群视频射精,精品人妻人人做人人爽

二維碼

掃一掃加入微信公眾號

Top
網站首頁 新聞 國內 國際 河南 焦作
時政要聞 專題 直播 網視 網談 網評
今日頭條 汽車 旅游 經濟 美食
焦作關注 房產 娛樂 體育 市場
 焦作日報 手機報 經典微視頻
 焦作晚報 “焦作+”客戶端
 經典山陽 小記者 焦作論壇
 網上投稿 記 協 訂報服務
  您現在的位置: 焦作網 > 辟謠平臺 > 法律法規 > 正文

辟謠平臺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更新時間:2020-4-16 9:18:12    來源:河南省網絡辟謠平臺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使用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絡空間。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平臺。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第五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與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互聯網群組的性質類別、成員規模、活躍程度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制定具體管理制度并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備案,依法規范群組信息傳播秩序。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根據信用等級提供相應服務。

  第八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自身服務規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設定群組成員人數和個人建立群數、參加群數上限。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設置和顯示唯一群組識別編碼,對成員達到一定規模的群組要設置群信息頁面,注明群組名稱、人數、類別等基本信息。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群組規模類別,分級審核群組建立者真實身份、信用等級等建群資質,完善建群、入群等審核驗證功能,并標注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員群內身份信息。

  第九條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進行群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權限。

  第十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一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互聯網群組,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約采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限制群組服務功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舉報入口,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對舉報受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鼓勵互聯網行業組織指導推動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制定行業公約,加強行業自律,履行社會責任。

  第十三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規定留存網絡日志不少于六個月。

  第十四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文章編輯:楊銘 
焦作網免責聲明:

本網所有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轉載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系我們即可處理。
刊發、轉載的稿件,作者可聯系本網申領稿酬。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2020-4-16 9:18:12    來源:河南省網絡辟謠平臺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使用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絡空間。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平臺。本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第五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與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互聯網群組的性質類別、成員規模、活躍程度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制定具體管理制度并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備案,依法規范群組信息傳播秩序。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根據信用等級提供相應服務。

  第八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自身服務規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設定群組成員人數和個人建立群數、參加群數上限。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設置和顯示唯一群組識別編碼,對成員達到一定規模的群組要設置群信息頁面,注明群組名稱、人數、類別等基本信息。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群組規模類別,分級審核群組建立者真實身份、信用等級等建群資質,完善建群、入群等審核驗證功能,并標注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員群內身份信息。

  第九條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進行群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權限。

  第十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一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互聯網群組,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約采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限制群組服務功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舉報入口,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對舉報受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鼓勵互聯網行業組織指導推動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制定行業公約,加強行業自律,履行社會責任。

  第十三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規定留存網絡日志不少于六個月。

  第十四條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文章編輯:楊銘 
 

版權聲明 | 焦作日報社簡介 | 焦作網簡介 | 網上訂報 | 聯系我們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焦作日報》遺失聲明熱線:(0391)8797096 郵編:454002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391)8797000 舉報郵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熱線:0371-65598032 舉報網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豫ICP備14012713號-1
焦公網安備4108000005 豫公網安備41080202000004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013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號 報業·國貿大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013 電話:(0391)8797000
<kbd id="66666"><abbr id="66666"></abbr></kbd><samp id="66666"><tr id="66666"></tr></samp>
  • <s id="66666"></s>